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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恶意虚假诉讼将不立案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7-05-19 08:56:5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最高法:恶意虚假诉讼将不立案

北京晨报

将出台惩治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司法解释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两年来的主要情况。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3月,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3100万件,当场立案率超过95%,上海、重庆、宁夏等地超过98%。“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问题基本根除。下一步,最高法将出台司法解释,防范和惩治恶意诉讼、无理缠诉。

登记立案数 12个地区超百万件

据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厅副厅长甘雯介绍,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等12个地区登记立案数量超过100万件。其中,江苏、广东、浙江登记立案数量超过200万件。

面临问题虚假恶意诉讼浪费资源

但立案等级制改革实行以来,也面临不少问题:人案矛盾进一步加剧;窗口释明难度增大;“送达难”问题逐渐凸显;新类型案件审理执行难度加大;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和繁简分流尚未全面落地;部分当事人对登记立案认识存在偏差;滥用诉权现象更加突出等。

甘雯说,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是伴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产生的新问题。司法资源是一个稀缺资源,如果大量的司法资源去应对大量的滥诉和恶意诉讼、无理缠诉,有限的资源就无法用在刀刃上,立案登记制改革就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实施。

司法依据曾有规定不予立案情形

最高法2015年发布《关于登记立案若干规定》司法解释第十条已经规定,对有一些特殊的情形,是可以不予登记立案的,其中包括违法起诉,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还有一些甚至可能破坏国家领土完整、危害国家主权等等这样的一些诉讼,可以不予登记立案。下一步,还要出台关于防范和惩治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司法解释,从立案的角度如果发现这样的情况不予立案,如果在诉讼中发现要驳回起诉,甚至要予以制裁。

案件类型刑事自诉同比增60%

■民事案件同比上升25.15%。其中,河南、云南等7个地区增幅超过50%以上。增幅最高的为陕西,达86.46%;其次为云南,达63.81%。

■行政案件同比上升54.24%。其中,河北、山西等9个地区增幅超过1倍。增幅最高的为西藏,超过6倍;其次为上海,上升近1.8倍。

■刑事自诉案件同比上升60%以上。其中,上海、浙江等9个地区增幅超过1倍。增幅最高的为河南;其次为河北。

■执行案件同比上升55.79%。其中,江西、重庆等9个地区增幅超过70%。增幅最高的为陕西,超过1.2倍;其次为湖南,达89.13%。

■国家赔偿案件同比上升102.07%。其中,天津、辽宁等7个地区增幅超过2倍。最高的为贵州、宁夏,增幅超过11倍;其次为天津、陕西,增幅超过4倍。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可线上被查封拍卖 郑州“老赖”房产

新华社郑州5月18日电(记者 刘怀丕)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外宣布,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动产查控系统正式开通上线,这意味着“老赖”只要有房屋等在郑州地区登记的不动产,郑州市两级法院就可以网上查询和查封。

记者了解到,在之前的执行过程中,要想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是否有房产,法院需要汇总一批查询案件,派法官拿着法院开具的介绍信,统一安排一天时间到房管局、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排队查询;排队时间短则一天,长则一周。这不仅耽误执行效率,还有可能让被执行人尤其是“老赖”钻了时间空子,将房产转移。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查控系统上线后,输入被执行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后,很快就能查询到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法院还可以直接线上查封房产,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者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这不仅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而且网上操作全程留痕,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化,有效遏制了不执行、乱执行和选择性执行等行为。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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