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四新标准下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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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时间:2014-02-21 10:53:59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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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公告,自201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的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要求。生产、进口相关机动车的企业,应按标准要求向环境保护部提出污染物排放达标车型的核准申报。
此外,环境保护部将组织对汽车生产企业进行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生产、进口、销售“超标车辆”的企业将被处罚。
点评:任何产业的发展都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国四标准的启动并不是给企业找麻烦,反而能够促进企业技术革新、促进行业优胜劣汰,引导整个行业发展方向由单一的关注销量向质、量双提升迈进。政府采购市场作为体现政策功能的前沿阵地,在新排放标准出台后也将据此标准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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