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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市:五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05-08 18:49:0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新疆阜康市:五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

本报讯  今年以来,新疆自治区阜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放”“管”“服”有机结合,从五个方面推进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为民让利,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取消收取1万元以下的保证金。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阜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取消了对所有项目1万元以下保证金的收取工作,即对工程类项目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不收取投标保证金,货物类项目采购预算在100万以下的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在100万以下的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是自2017年5月1日开始不收取任何资料费用。即取消收取定点文印、广告、车辆维修、车辆保险等每本15元的申请表费用,今后限量免费向采购单位及供应商发放。

三是不收取中介代理机构进场费用。对所有申请使用阜康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场地的中介招标代理机构不收取任何场地费用。

四是对所有项目免收报名费。从2015年5月开始免收所有项目的报名费用,敞开窗口,所有投标供应商不用交纳报名费可以直接报名参加投标,加大了项目竞争力,降低了项目中标价格,在为民让利的基础上进一步节约了财政资金。

五是简化工作流程,统一招标格式。通过举行会议座谈方式经过多次讨论制定了详细的统一的工作流程以及工作的方式方法,取消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并且统一了公告、公示、招标文件等招标所需资料的格式,提升了工作效率及服务水平。

(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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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63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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