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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模式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17-04-13 18:26:3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政策】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将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模式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近日,商务部发言人孙继文表示,《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已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发布。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是打破了品牌授权销售单一模式,实行多样化销售模式,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

老版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是2005出台的,历经12载,期间也不断传出要修改的消息,但夭折数次。老版办法在规范汽车经销市场方面确实有所作用,但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的发展,其短板也逐渐显现。老版办法核心是“品牌授权”的4S店经销模式,即集整车销售(sale)、维修服务(service)、配件(spareparts)供应、信息咨询与反馈(survey)于一体的汽车授权经销模式。4S店作为品牌汽车授权经销商,身兼品牌汽车授权维修商及原厂配件授权经销商。这种销售模式确立了汽车企业绝对话语权和强势地位。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随着汽车市场进入微增长,汽车厂家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摩擦升级。

在千呼万唤中,新办法终于有望出台。按照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有关负责人的介绍,新办法包括总则、销售行为规范、销售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共36条。其主要思路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有关要求,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推动建立健康的零供关系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快推进汽车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汽车流通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新办法还将在四方面实现改革和突破。一是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模式。推进授权销售与非授权销售并行,实行多样化销售模式,促进汽车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这对于促进市场竞争、提升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促进建立新型的市场主体关系。以问题为导向,针对行业反映的突出问题,着力引导规范汽车供应商与经销商的交易行为,保证交易公平公正,充分发挥零供双方积极性,禁止供应商实施单方确定销售目标、搭售商品、限制多品牌经营及转售等行为,也禁止经销商冒用供应商授权开展经营活动。

三是突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坚持底线思维,注重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把供应商、经销商作为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的双主体,要求经销商明示服务内容和价格,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使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及售后服务中能够明白选择、自由消费。

四是加快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取消了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备案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从商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职能出发,要求供应商、经销商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基本信息和有关交易信息,明确监督检查措施,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有效遏制汽车销售领域的违法行为。

针对新办法将对当下的汽车行业造成怎样影响这一话题,记者采访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许海东。他认为,尽管国家放开了在汽车上面的授权经营这种做法,但汽车授权在汽车流通行业里还将是一个主流。“诸如美国等的发达国家,特许经销商也仍是主流。” 许海东说。

据了解,美国大多数特许经销商只做新车和二手车的销售,不负责售后服务,少数具有一定规模的才会建有售后服务体系。国内4S店不做二手车销售且业态较为单一,而随着新版办法的即将出台推出,4S店模式有望发生变化。“在汽车销售的市场形态上,将会出现更多的模式,除了电商、汽车超市等,甚至还会有更创新的模式,这些将完全取决于市场的选择。”此外许海东还建议:“企业应当积极应对,尽快针对销售合同中涉及经销商约束的条款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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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57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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