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军区物资采购站资格预审公告
新疆军区物资采购站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油料运输服务项目
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时间:2017年4月5日至4月13日10:00-13:45,16:00-19:15(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我部就油料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到我部进行资格预审。
一、项目编号:2017-LJXJ-1015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油料运输服务
具体包括:油料运输6000吨(93号车用汽油、0号车用柴油、-35号车用柴油)(其中和静县至阿图什市2800吨,和静县至叶城县3200吨)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企业。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产品运输服务的经营范围(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为准),具有运输服务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投标企业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许可证》,承运驾驶员具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运输车辆具有《年度车辆审验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许可证》,承运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运输车辆《年度车辆审验表》(复印件);
5.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6.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7.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原件);
8.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9.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现场须提供);
12.拟用于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提供设备清单和图片)、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人员清单和学历、学位或职称证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3.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申请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携带到投标现场备查);
14.近3年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汇总表和合同复印件(不少于3份)。
(二)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申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公司地址、联系人、电话(固话、手机)”;
2.申请材料应编制目录、页号,按申请材料顺序装订(胶装),每页有页码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应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4.电报、电话、电传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5.未按要求装订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三)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判定: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按本公告要求的申请材料和资格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投标。
(四)结果告知:我部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发售招标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开始时间:2017年4月5日10:00
(二)截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19:15
(三)递交地点:新疆军区物资采购站
说明:申请材料递交时间为工作日10:00-13:45,16:00-19:15,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申请人应按本公告规定及时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人应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名称:新疆军区物资采购站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碱泉一街149号
邮编:830002
联系人:刘助理
电话:0991-4990772
传真:0991-4980544
注:附件详见军队采购网
新疆军区物资采购站
2017年4月5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