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近期将出台 四个方面促进汽车消费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近期将出台 四个方面促进汽车消费
□记者 林远 孙韶华 实习生 李启源 北京报道
记者23日从商务部获悉,为了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模式,加快构建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激发汽车市场活力,近期将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介绍,今年1至2月,我国汽车销售445.9万辆,同比增长8.8%,比去年全年增速回落4.9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受2016年新车销售快速增长抬高基数,以及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力度减弱等因素影响。下一步商务部将从四个方面促进汽车消费。除了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外,还要充分释放二手车市场的消费潜力,商务部、公安部和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复制推广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经验,优化汽车市场供给,强化售后服务保障,更好地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等。
四年前,媒体上关于汽车产业垄断现象曾有过一场热烈讨论。彼时,多家媒体质疑部分高端进口车型的国内和海外市场价格存在不小的落差,在整个销售环节中厂家几乎“独霸”了整个利益链条。之后中国汽车维修协会发布的国内常见车型“零整比”更是令人咋舌,其中“更换某款奔驰轿车所有配件的花费可购买12辆新车”的案例成为当时中国车市的一个热点话题。很多专家把矛头直接指向2005年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认为其规定的汽车品牌授权经营模式赋予了汽车生产厂商过多的管理销售系统的权力,是造成垄断的症结。
“由于汽车流通领域长期存在品牌商授权4S店经营的纵向垄断经营模式,品牌商话语权过强导致了4S店之间的竞争不充分,从而使汽车价格处于卖方垄断的市场格局,进而制约了消费需求潜力的释放。”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这也正是迫切需要供给侧改革解决的体制性问题。打破品牌授权垄断,促进汽车平行进口的发展,就会使汽车流通市场竞争更加充分。
据了解,本次随着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也将同时废止。一位知名品牌经销商人士告诉记者,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将改变车企在汽车流通环节一家独大的话语权,更打破了原有的利益链条格局。虽然该办法能否落地实施,车企能否认同并执行还有待观察,但办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将有效保护汽车经销商的利益,未来一些进口汽车的价格也将回归理性。
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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