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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发言人:网络言行不得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7-03-16 09:17:0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国家网信办发言人:网络言行不得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

国家网信办发言人就“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等虚假信息答记者问

今年春节期间,“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霸气媳妇回农村掀翻桌子”“东北村庄农妇组团‘约炮’”等文章流传广泛,媒体和网民热议。然而,

有关部门、媒体和网民的调查发现,这三篇文章都是虚构之作,属于虚假信息。记者就事件真相、虚假信息如何监管等问题采访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

问:这几篇文章的真相是什么?

发言人:近日,“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消息引发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我办密切关注此事的网上舆情发展,并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这是一则假消息,发帖者“想说又说不出口”并非上海人,而是江苏省的一名女网民,因春节前夕与丈夫吵架,不愿去丈夫老家过年而独自留守家中,于是发帖宣泄情绪,帖文内容是虚构的。而之后在网上自称“江西男友”回应的网民“风的世界伊不懂”,和发帖者素不相识。此事的缘起是出于泄愤,经过网民的大量转发和媒体的广泛报道,最终成为一起舆论事件。有关调查结果,江西网络部门已经公布。

2月14日,一篇名为《春节纪事:一个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丨返乡日记》的文章在《财经》杂志微信公众号发表,文中有父亲濒死儿子却用低保金“行乐痛快”、农妇组团“约炮”、媳妇骂婆婆“老不死的东西”、低保夫妇不顾儿子常年酣战牌桌等内容。然而,人民日报记者、新华社记者深入事件发生地调查发现,“返乡日记”并非“返乡之作”,文中描绘的礼崩乐坏的时间、人物、地点都是虚构的。

此外,某自媒体还发布文章《霸气媳妇回农村:光干活不让上桌掀翻了自己做的一桌子菜!》并配图。当网民指出真实性的问题后,该发帖者称,“真假其实无关紧要”。

上述文章涉及城乡话题,一些媒体未经核实地跟进报道也推动了舆情升温。在许多有责任感的网民通过理性分析、指出帖文中的疑点、线上线下核实印证后,事实真相逐渐明晰。我们希望,有更多的网民能够理性发声,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问:这类事件不属于新闻报道,是否违规?

发言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每一位网民都可以自由地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发表观点。但自由是以秩序为前提的,任何人在网络空间的言行,都不得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胡编乱造、造谣生事、胡作非为,将受到道德的谴责,乃至法律的惩处。

问:各类虚假信息应该如何监管?

发言人:中国有近7亿网民,每天产生信息量300亿条。对虚假信息的监管,我办一方面扎实推进网络立法,努力通过健全的制度体系来推动“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日常治理和专项整治。2015年,全国网信系统全年依法约谈违法违规网站820余家1000余次,依法取消违法违规网站许可或备案、依法关闭严重违法违规网站4977家,有关网站依法关闭各类违法违规账号226万多个。

下一步,我们将酝酿制定涉及行政复议和网络诚信、网络金融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对违法违规信息处置、约谈、行政执法程序作出全面规范,加强监管。

问:网络平台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发言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建立新闻信息内容管理责任制度,不得登载、发送含有违反规定的新闻信息,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应当立即删除。网络论坛等平台虽然无法及时一一核实网帖的真实性,但当发现存在疑问或者被明确告知属于虚假信息时,应采取管理措施。

需要指出的是,在这起事件以及很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舆论事件中,一些媒体及媒体法人微博、微信账号的参与转发和报道,对舆情发酵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虚假信息、非法网络营销等近期较为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清理造谣传谣、侵权假冒等不良网络生态信息,对构成违法违规的依法追究责任,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记者 张璁)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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