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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议价和批量采购成重点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2-21 10:53:4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袁瑞娟报道总结试点经验,推广在线议价、严格按财政部的规定执行批量采购、做好网上竞价采购。这是中央国家机关在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计算机等产品协议供货中的变化。

据记者了解,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计算机等产品协议供货项目(总第18期)招标工作日前已圆满结束。为做好本期协议供货工作,更好地服务采购人,服务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计算机等产品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提出本期协议供货采购范围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21个品目。其中,执行有效期截至2011年10月31日的品目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和服务器。执行有效期截至2012年5月31日的品目包括计算机通用软件、网络设备、音视频会议设备、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机、碎纸机、专业摄像机、复印纸、移动存储设备、单反数码照相机、速印机和装订机。

对于执行方式,《通知》明确,中央政府采购网是协议供货的信息发布和具体操作平台。计算机通用软件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正版软件采购平台执行。其他品目则通过中央政府采购网——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平台执行。具体执行方式首先是批量集中采购,各采购单位采购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的,应严格按财政部关于批量集中采购的具体规定执行。其次是协议供货采购,各采购单位按照采购中心公布的入围产品和协议供货商名单进行采购,采购价格不能高于协议供货入围价。服务器、便携式计算机、数据库软件单次采购金额不能超过400万元,其他品目单次采购金额不能超过120万元。超过以上金额上限的,不再执行协议供货,须委托国采中心另行组织采购。

“对于协议供货价格,本期协议供货将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推广在线议价,重点做好网上竞价工作。这在《通知》中专门作了规定。”国采中心有关负责人进一步介绍道。

首先,协议供货平台公布的是产品入围价,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机、照相机、摄像机、复印机、网络设备、通用软件,各采购单位须进行在线议价后采购,其他品目可自愿执行在线议价。国采中心将公布入围产品的实际成交价格、成交数量、时间、地域等信息,为各采购单位在线议价提供参考。

其次,产品入围价仅指设备费(包括将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和提供原厂标准服务)。对服务器、图形工作站、网络设备、视频会议系统、非线性编辑系统设备,采购单位若需协议供货商提供系统集成服务,则需要支付集成服务费,具体收取比例由采购单位与协议供货商协商确定,但PC服务器、图形工作站收取比例不得超过设备费的5%,其他类别不超过8%。

再其次,为做好本期协议供货工作,给采购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国采购中心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中关村价格指数)对入围产品进行市场价格监测。若经核实入围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时,将责令限期降价或暂停入围产品供货资格。同时,对协议供货实际成交价格进行实时监测分析,若经核实入围价高于普遍的实际成交价,将直接调低入围价或暂停入围产品供货资格。某类产品的市场价普遍调低时,将适时组织二次竞价,重新确定入围产品及其入围价。

最后,若采购同一品牌型号、配置和服务相同的产品价格明显低于入围价,且与协议供货商未达成低价成交的,或采购单位所在地无协议供货商的,可以委托国采中心进行网上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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