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建设更有活力的妇联组织
建设更有活力的妇联组织
本报评论员
随着《全国妇联改革方案》近日正式印发,各级妇联组织迎来“改革时间”。推进妇联组织改革,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党的群团工作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我国妇女事业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重视妇女解放事业,矢志追求男女平等,注重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全国妇联成立67年来,动员引领妇女群众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重大作用,积累了特有的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中央作出推进妇联组织改革的重大决策,就是要接续并发扬这些传统和优势,进一步凝聚妇女力量、激发妇女活力,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新时代提出新要求,新形势赋予新使命。一段时间以来,组织覆盖不够全、代表性不够广、引领动员能力不够强、群众工作本领不够高等问题,已严重制约妇联组织进一步发展,妇联改革势在必行。党中央明确提出,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妇联改革把脉问诊,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这为妇联组织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发扬优良传统,不断调整自身职能,把妇联组织的先进性体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体现在组织动员群众走在时代前列、建功立业上,体现在团结凝聚、教育引导群众上,改革必将推动妇联组织焕发新的生机、展现新的气象。
改革是系统性工程,是勇气、决心与智慧的比拼。推进妇联组织改革,必须始终牢记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牢记妇联组织的根本定位,通过一系列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更密切地联系妇女,更有效地服务妇女,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改革是以问题为导向的自我完善。各级妇联应该从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体制机制、组织架构、工作载体、方式方法等各个方面来一场深刻变革,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等脱离群众的突出问题,切实建立为基层妇女办实事、解难题的制度体系,全方位增强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加强家庭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各级妇联干部要切实增强改革的思想自觉,既当改革的促进派,又当改革的实干家,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努力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我们坚信,响应伟大时代的召唤,历经自我革新的洗礼,一个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妇联组织,将会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团结和带领广大妇女书写新的巾帼荣光。
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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