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下发通知:内销选择性关税试点扩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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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要闻 时间:2016-08-11 10:43:05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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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部门下发通知:内销选择性关税试点扩围
财政部网站10日消息,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的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除外),以及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四川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和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据了解,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照章征收。企业选择按进口料件征收关税时,应一并补征关税税款缓税利息。
(记者 孙韶华)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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