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执法改革:理顺职能 提升能力
文化执法改革:理顺职能 提升能力
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离不开科学高效的监管。但长期以来,我国文化市场监管存在多头管理、权责不明的弊端。2003年,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正式开始,2009年全面推开,2012年基本完成。经过此次改革,原本分散在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以及“扫黄打非”等领域的文化市场监管权力和队伍集中起来,规范了市场秩序。
但目前文化市场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不良文化产品和服务时有泛滥,有害文化信息不断出现,损害未成年人文化权益、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屡禁不止,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拉开了第二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大幕。
半年来,各地积极落实《意见》要求,取得明显成效。文化部于今年4月底举办了《意见》贯彻落实培训班,各省区市文化厅局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文化执法队长约110人参加了培训。文化部还牵头建立了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
各地也按照《意见》要求,提出了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湖南省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召开会议,提出要规范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设置,统一机构性质、名称,实行规范执法。要理顺职能关系,明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必须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履行职能。北京市制定了《两办意见任务北京市落实情况对照表》,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就20项重大任务开展调研,计划形成《关于进一步深化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并于年底前上报。湖北、湖南、安徽、四川、广东、福建、黑龙江、吉林、辽宁、青海、云南已完成本省贯彻落实《意见》初稿起草工作,进入意见征求阶段。
文化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各类文化市场主体迅速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大量涌现,迫切需要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丰富方式手段。但我国文化市场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目前全国共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3017个,编制是3.3万个,而实际在编执法人员只有2.7万名,人员不足、经费短缺等在基层文化执法队伍中普遍存在,迫切需要各地加大投入,把执法力量充实起来。
(张 贺)
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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