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岛礁建设属中国合法权利
南沙岛礁建设属中国合法权利
7月12日,所谓菲律宾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作出的非法、无效裁决甫一公布,便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反感。裁决称中国在“菲律宾专属经济区建设人工岛屿以及其他破坏海洋环境的行为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这种与事实相悖的说法实际上是企图否定中国的南海岛礁主权和海洋权益。多位受访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中国在南沙岛礁进行的扩建工程完全符合《公约》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是完全符合习惯国际法和国际实践的正当行为。
南沙诸岛是中国领土,有关建设是中方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不影响也不针对任何国家。中国南海研究院院长吴士存对本报记者表示,菲律宾称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位于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内,因此有关岛礁属于菲律宾或构成菲律宾大陆架组成部分。这一主张企图以《公约》所赋予的海洋管辖权否定中国领土主权,与“陆地统治海洋”的国际法原则背道而驰,完全不符合《公约》的宗旨和目的。根据《公约》规定,沿海国必须在尊重他国领土主权的前提下主张海洋管辖权,不能将自己的海洋管辖权扩展到他国领土上,更不能以此否定他国主权,侵犯他国领土。
他指出,菲律宾明知其仲裁诉求涉及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领土问题不属于《公约》调整的事项,却故意将其曲解和包装成《公约》解释或适用问题,实为捏造事实,曲解法律。临时仲裁庭认定菲律宾的专属经济区在南海上的范围,实际上就是间接否定了中国对南沙岛礁的主权和专属经济区的权利。领土主权问题不属于《公约》的调整范围,海域划界问题已被中国2006年发表的声明排除在强制管辖事项之外。临时仲裁庭公然无视这一切,违反《公约》规定,强行审理和行使管辖,属随意扩权和滥权。
中国一直致力于维护南海的和平和稳定,在维护自身的权益方面,也保持了克制。吴士存指出,中国进行南沙岛礁建设是出于需要,尤其是改善驻岛居民和官兵的生活工作需要,因为原有的条件较差。而且,在岛礁建设之初中国即向国际社会承诺这些岛礁设施主要服务于和平目的,尤其是为本地区国家和国际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比如说海上搜救、助航等等。对此,俄罗斯亚太地区发展预测研究中心主任萨纳科耶夫则对本报记者表示,中国的南海岛礁建设将改善该地区的基础设施状况,是中国更好地承担国际责任的体现。他也不主张中国加入根据美国意愿而设的所谓仲裁“游戏”,认为如果让中国接受所谓的仲裁结果,对中国合法权益和地区和平稳定都无益处。
同时,吴士存还指出,中国进行的岛礁建设并不是《公约》框架下的所谓的人工岛,人工岛纯粹是从海床上建起来的构造。而中国只是在既有的、广义的岛的概念上,改善、扩大岛屿面积。对此,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傅崐成也对本报记者表示,临时仲裁庭刻意将中国的岛礁扩建说成是人工岛建设,因为人工岛只能主张半径500米的安全区,是不能主张领海和专属经济区权利的,这等于是间接否定了中国对于岛礁的主权和对于岛礁权利的主张。
所谓仲裁结果,依照的数据资料基本都来自德国、美国、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不仅对中国的实地监测数据百般指责,还对中国长期以来在南海进行的环保工作视而不见。“临时仲裁庭对于中国南海岛礁建设对海洋环境的损害等判决,偏听偏信,这种判决是草率而不公正的。”傅崐成说。
“早在所谓仲裁案发生之前,中澳学者对南海地区珊瑚礁的状态就已经进行了科学研究和论述,并得出南海地区的珊瑚礁已经遭到了严重破坏的结论,而具体发生时间就是在菲律宾、越南等国在南海地区开始大肆的开发活动之后。”傅崐成说,多年来,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珊瑚礁的保护,中国进行岛礁扩建工程也经过了科学的评估和严谨的论证,坚持建设和保护并重,有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要求,充分考虑到生态环境和渔业保护等问题,采取了全程动态保护措施,努力把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受访专家一致认为,临时仲裁庭的所谓裁决是践踏国际公理的荒谬裁决,只会破坏南海及亚太地区的稳定与秩序,而中国不接受、不承认裁决才是对国际法的尊重。
(人民日报万象、莫斯科、北京7月24日电 记者张志文、曲颂、白阳)
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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