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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6-04-20 09:59:1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

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对2016年重点工作做出明确部署,强调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设质量强国。

《计划》强调,要增强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动力。大力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和质量素养,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广应用中国质量奖获奖者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打造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食品品牌和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

《计划》要求,要优化质量和品牌提升的环境。加强质量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和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及成品油市场监管,深化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建设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归集、整合包括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在内的信用信息,实施信息信用共享交换。加快构建质量和品牌社会共治机制,深入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

《计划》提出,要培育质量和品牌竞争新优势。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加快通关速度,加快培育新型贸易方式,推动外贸优进优出。指导电子商务生产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提高标准执行力,严查电商产品质量违法案件,促进电子商务产业提质升级。

《计划》明确,要夯实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基础。完善质量品牌的法律法规体系,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的支撑作用,加强质量品牌教育和文化建设。

《计划》提出,要实施质量和品牌提升工程。启动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品牌价值评价,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等工程开展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


责任编辑:LI ZHENG

本文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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