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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落户不应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歧视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6-04-20 09:48:3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发改委:落户不应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歧视

国家发展改革委19日就201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任务和《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2016年将从拓宽落户通道、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等9大方面吸引农民工融入城镇,并且对人口超过10万的特大型镇将下放一些人、财、事权,进一步扩大管理权限,适应特大镇发展的需要。

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介绍,首先在户籍制度上创新,吸引农民工进入城镇。其中包括,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到2020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目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督促各个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实施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打破各地目前只对本地农民放开落户政策的不合理现象,做到在户籍人口落户方面没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歧视;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

除了放宽户籍制度外,国家还将实施多项激励措施,鼓励城镇化建设的进程。包括,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制定具体措施。对于方农民市民化工作推进得更快、落户得更多、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好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就更大;财政建设资金对城市基础设施的补贴也要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

同时,为了更好保障进城农民的权益,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的“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三权”是指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正在探索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渠道。

另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包括农民工子女入学、幼儿园、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制度。实施农民工职工技能提升计划,计划全年培训农民工2100万人。

徐林表示,解决农民进城就业技能的同时,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体系,使能够买得起房的人买房,买不起房的农民提供公租房、廉租房,满足不同层次住房需求的条件。目前,很多城市已经采取措施,比如用政府的资金购买一部分商品房的库存用来做公租房、廉租房提供给进城农民等。


责任编辑:LI ZHENG

本文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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