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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 地方法规 时间:2016-03-17 11:16:1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财办【2016】25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各省直管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做好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我们制定了《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16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谋划做好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3月11日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政府采购工作、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一体两翼”总体布局,坚持创新理念、服务改革大局,坚持简政放权、统筹放管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采购行为,努力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机制。

一、着力简化优化政府采购流程

(一)认真落实简政放权要求。严格按照权力清单依法履职,除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进口产品审核、争议处理、监督检查等法定职责外,该放的权力必须放到位。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严禁对社会代理机构执业变相审批,将代理机构选择、采购方式选择等能够由采购单位行使的管理权限,按规定下放给采购单位。将定额标准明确的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交由单位按规定执行,不再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和合同备案,按有关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要求审核支付,充分调动各方当事人的积极性。

(二)简化优化政府采购流程。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为契机,围绕简政放权定规则,围绕优化服务定流程,认真梳理、重新审视和考量现有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和环节,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审核环节,细化业务办事指南,规范内部运行规程,优化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二、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

(三)搭建网上电子商城。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依托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研发搭建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聚合展示各电商、厂商、代理商同型号商品价格信息,采购人直接在网上商城下单采购,自动生成电子合同,实现政府采购商品交易价格实时监测、透明可比,为采购人提供便捷的购物渠道。

(四)引入电商参与。在网上电子商城中引入电商,通过统一标准接口,使平台接入电商底层数据库的商品信息、价格信息、交易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等,实现电子商城平台与电商自营平台同步,使厂商、代理商、电商同台交易,不断强化政府采购市场化行为,促进市场充分竞争。

三、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建设

(五)做好《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加快我省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我省政府采购实践,进一步修订《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完成立法调研计划,积极推动尽快出台,完善我省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完善政府采购管理链条,研究制订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监督制度、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及履约验收制度,填补制度空白,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建立政府采购专家评价制度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考核制度,细化制度要求。

四、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功能

(七)扶持中小微企业。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支付能力,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拓展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融资渠道。继续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认真落实优先采购政策,加强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服务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八)提高绿色采购规模。将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政策落实到采购需求和招标采购文件编制中,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扩大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比重,不断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

(九)支持创新。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鼓励采购首购、订购、非招标采购方式,以及政府采购买服务等手段支持创新产品的规模化应用。

五、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十)积极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和规范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在做好通用类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和提升服务效能。

(十一)完善PPP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总结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示范文本试用经验,结合PPP项目采购特点,与PPP项目识别和准备衔接,出台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示范文本,创新采购程序、监管方式,规范和引导PPP项目社会资本方的选择,推进PPP项目落地。

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十二)合理确定全省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全省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统筹考虑省、市、县不同级次政府职能、采购规模、采购对象结构等因素,合理确定集中采购目录,形成适度集中采购。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可操作性。

(十三)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强化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履约情况验收、内控机制建设、政策功能落实、采购信息公开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加大对采购人的监督问责力度,确保采购人科学采购、廉洁采购、透明采购。

(十四)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建设。督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执行的全部流程进行梳理,加强风险识别和分析,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分离、授权控制、流程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的方法,探索建立单位内部采购归口管理、重大采购事项内部会商、专家咨询等内控机制,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十五)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49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63号)文件精神,积极参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按照职责分工,统一政府采购交易规则体系,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七、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

(十六)创新监督检查方法。把监督检查作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重要一环,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创新检查方法,建立“双随机”检查机制,重点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检查。

(十七)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充实壮大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力量,探索通过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解决现有监管部门投诉处理力量不足、能力不够等问题,完善投诉事项专业技术咨询制度,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十八)建立完善惩戒机制。加强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信用信息记录与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共享,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构建政府采购良好的法治环境。

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十九)进一步优化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按照“一体两翼”的总布局,进一步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财政其他信息系统的协调联动,加强政府采购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大数据分析,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综合监管水平。

(二十)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加强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建设,完善与省政府门户网站、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衔接贯通,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合同验收等信息全部公开,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覆盖,推进阳光采购。

九、切实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二十一)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培训或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对市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各类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能力和操作执行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十二)扩大政府采购宣传。以政府采购专业媒体为基础,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对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改革成效、发展思路的传播,做好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的释疑解惑工作,正面回应社会关切,逐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十三)继续开展“对标”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确立学习标杆,找准工作差距,深入开展调研,制订有效措施,完善我省政府采购管理。各地也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梳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的新思路。

十、进一步做好加入GPA谈判应对工作

(二十四)按照国务院GPA谈判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财政部的统一安排,进一步深入开展GPA谈判应对研究工作,根据国家谈判进程和节奏,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积极做好我省出价修改和完善工作。

十一、深入推进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十五)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强化宗旨意识、法制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自身内控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监管水平,着力打造一支讲规矩、守纪律、敢担当、能干事的干部队伍。

(二十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守纪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住纪律“底线”,切实做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模范带头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内部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责任编辑:LI ZHENG

本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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