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三百二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三百二十七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做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依法对 “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型电开水器采购项目”(编号:GC-HC140688)进行了监督检查。调查中,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未能提供广东顺德爱隆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的纸质投标文件原件,并称相关材料在本项目评标结束至移交档案馆前丢失。
三、处理结果
本机关做出处理决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2条的规定,本机关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做出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理。关于本项目的调查情况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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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 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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