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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调价以暂缓告终 成品油新定价机制“在路上”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5-12-30 09:41:3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两次调价以暂缓告终 成品油新定价机制“在路上”


成品油年末最后两次调价以暂缓告终。国家发改委表示,成品油价格机制正在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预计新机制出台前,成品油价格将继续暂缓调整。分析人士指出,未来成品油定价市场竞争调节是大方向,前提是企业准入、流通、管网等领域进一步放开。

29日,发改委召开专题会议,就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未来一段时间,发改委还将密集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专家学者、行业协会、石油企业、用油大户、货车司机、船主、出租车司机、私家车主等各方面意见。

12月15日发改委官方微博称,我国环保形势日益严峻,一些地区以臭氧、灰霾污染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日益突出,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造成空气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充分发挥成品油价格杠杆作用,是促进资源节约、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低油价时,保持国内成品油价格基本稳定,有利于抑制石油消费的过快增长和能源结构调整,促进环境保护,改善空气质量。国家将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抓紧完善新形势下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今年10月发布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就指出,将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等领域价格改革,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

上证报记者在一份油气改革研究课题组关于“油气体制改革研究与建议”的报告中看到,“价格是制约油气行业健康发展的体制原因之一,目前国内原油价格被动跟踪国际油价,以国家定价为主,价格调整滞后国际市场波动。不能准确反映国内市场真实的供求关系和成本变化,无法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供求关系作用。”

对此,课题组建议逐步放开油气价格,国家不再对油气的批发零售定价,交由市场竞争调节,政府继续保留对管道运输价格的定价权,并严格监管。但前提是油气企业放开准入、放开进出口和流通领域资质限制、管网独立后再放开价格。

卓创资讯成品油行业分析师张斌认为,目前成品油市场批发环节,已经实现了市场化,由供需双方自行定价,只有零售环节和生产环节没有放开,未来方向是下放第三方定价,然而具体操作仍有困难。

此外,成品油消费税改革也是重要环节。为了抑制石油消费的过快增长和能源结构调整,促进环境保护,改善空气质量。去年年末,发改委、财政部、国税总局连续三次上调消费税。

中国社科院财税研究院研究员蒋震向上证报记者分析,成品油、烟酒等四种主力消费品税占消费税的90%。因此,考虑出行需求和企业生产,应适度适度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同时内部差异化、结构化调整,如针对高标耗汽油征收更高比重消费税,符合优化绿色消费习惯,收入分配;同时也是供给侧改革优化税制,提高直接税比重的重要措施。

截至目前,今年汽、柴油价格经历12次下调,7次上调,4次搁浅和2次暂缓调整油价。汽油累计下调2050元/吨,柴油累计下调2205元/吨。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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