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要闻 >> 汽车·转折

汽车·转折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12-28 19:57:1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2015年终盘点

编者按:2015年,汽车采购领域的热门词仍然是公车改革。中央车改全面完成,地方车改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市场分化为车辆租赁服务和被保留车辆采购。而汽车行业则因环境保护和市场竞争,在销售格局和销售类型上悄然发生巨变。

汽车·转折


汽车采购

1

公车改革稳步推进

前不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已全面完成。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解释,目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参改部门实施方案全部批复,参改车辆全部封存,司勤人员全部安置,补贴全部发放到位,车辆处置全部公开,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各项改革措施均已顺利落实,改革后公务出行实现多种方式有效保障。

据统计,今年中央和国家机关140个部门共取消车辆3868辆,保留符合条件的2391辆,取消的占62%。各部门涉改公务人员49355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执行。初步测算,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节支率为10.5%。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施子海曾表示,这只是根据直接节约支出测算的节支率,如果考虑到司勤人员的相关支出、车位的建设及其他潜在费用,节支率比10.5%还会有所提高。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封存停驶的车辆移交后,到达报废年限的进行解体,其余的公开拍卖。目前已举办接近30场拍卖会。

涉改司勤人员也进行了妥善安置。据统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共有涉改司勤人员2126人,其中提前离岗136人,解除合同265人,清理清退退休返聘人员50人,内部安置1675人。目前,安置工作平稳有序。

除中央和国家机关本机车改外,车改还有最新进展。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车改启动的同时,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方案也一直在研究当中,目前方案已基本成熟,会在年内印发并对社会公布,争取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

据介绍,中央事业单位和企业车改实施意见分别由国管局和国资委牵头制定,目前已分别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听取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中央车改办将尽快完善两份改革方案,经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批准后印发执行。

据统计,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涉及一级预算的中央直属事业单位10余家,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所属的各级事业单位1万家左右,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100多家,还有数十家中央金融企业及各部委管理的中央企业。该负责人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改涉及面更广,情况更为复杂,应分类施策,但节约开支和应改尽改是必要前提。企事业单位车改一定要避免将车改补贴标准福利化和发放范围扩大化的倾向。同时,要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将得到保留。

地方车改目前已经有超过25个省份的车改方案获得中央批准。

2

协议供货内容发生变化

公车改革后,由于车辆采购数量大幅减少,大部分省份已经取消了车辆采购的协议供货招标。取而代之是车辆租赁服务协议定点招标以及大中型客车的协议供货招标。

今年,仍在实行车辆采购协议供货招标的省份数量极少且部分省份招标内容发生变化。仅有河南省就2016年河南省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包括省本级、各省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各县、区及县级市)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公务用车项目。共分十三包,涵盖轿车、越野车、小型面包车、大中型客车等多个车型。

浙江省虽然今年也进行过一次车辆协议供货招标,但是招标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轿车已经不在协议供货范围内了。今年7月15日,浙江省2015年至2016年度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大中型客车协议供货品牌入围项目(以下简称浙江省级大中客车协议供货)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中标结果于7月16日对外公示,第一包共有9家供应商入围,第二包共有3家供应商入围。

随着公车改革的完成,在中央国家机关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中,今年中央首次将车辆租赁服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车辆租赁服务协议定点成为常态化招标项目。

除了北京市在去年对2015和2016年车辆租赁招标以外,四川省和广东省今年对车辆租赁协议供货进行了招标。四川省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出台后,今年6月份,该省启动四川省在成都市省级单位定点汽车租赁(包车)服务机构首次公开招标。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合同期限是3年。按照招标内容的不同,将其分为两包进行招标。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财政厅的委托,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就广东省2015-2016年度省直单位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协议资格入围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广东省此次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共吸引了19家投标供应商,有一家投标商因未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最后成功入围的供应商共18家。

在今年年底,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中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各自系统2016年的车辆租赁服务定点进行了招标。

3

被保留车辆市场稳定

虽然公车改革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但是在《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规定,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各省在公车改革方案中也提到关于保留车辆的规定。

山东、湖南、江西等地明确规定,关于执法执勤用车,省、市、县(市、区)分别按照各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数的40%、60%、70%保留;符合保留条件的各类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可以继续保留。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有11个部门(系统),即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交通(海事)、农业、税务、工商、林业、食品药品监管。江西省还规定,其他行政执法用车,将组建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行政执法用车成本。

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用车,执法执勤车要求车辆的质量和性能稳定可靠、皮实耐用,在采购的时候更应当把车辆的性能作为首要考量的因素。

除执法执勤用车以外,一直以来,专用车采购项目也是汽车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不过在早期的汽车采购中,由于专用车采购项目相对零散以及金额较小,业内关注较小。但是随着政府采购政策的完善以及公车改革的深化,专用车采购项目往往集中采购需求统一采购,因此产生汽车大标的几率不断增加,尤其近几年,专用车采购项目位列十大项目的比例非常高。

比如,在上半年的汽车采购十大项目中,就有六个项目跟专用车有关。它们分别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采购的县级残联流动服务车、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采购的消防车、大连市金州至普兰店快速轨道工程建设总指挥部采购的工程运营车辆、中国科学技术馆采购的科普大篷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采购的舱体宿营车以及越野型高平原通用自行式炊事车、广州市南沙区城市管理局采购的道路保洁车。各地近期采购大标也屡见不鲜,河南开封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1460万元消防车辆、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预算2.2亿元采购消防车辆。

而环卫车辆作为服务民生的车辆采购类型,一直以来采购量都在不断攀升。今年全国环卫车辆销售将超过50亿元。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代替人工已经成为业内共识,机械化清扫成为大势所趋,多数大中城市的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部分经济发展城市的机械化清扫率甚至达到了90%。正是由于机械化清扫率的提高,让环卫装备行业一直处于上升发展的状态。在环卫车辆中,以垃圾清运、餐厨垃圾车等车辆采购为主。


汽车行业

1

汽车政策多与环保有关

今年年内出台并实行的有关汽车的政策接近10项,大部分与保护环境有关。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的调整有望于年内拨云见日,在新模式下,车企的强势地位和垄断方式将被大大削弱,经销商将会实现品牌授权的放开、销售平行进口车的资质,为4S店带来了新的盈利模式,经销商也将拥有更多话语权。

如何解决车内空气质量,保证乘客和驾驶者的身体健康,目前国家环保部针对现有《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于年内出台车内空气质量的强制性标准。

汽车限购是今年汽车政策重要的一部分。随着国内机动车增长速度的迅猛发展,去年12月底,深圳开始正式实施小汽车限购政策,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贵阳、石家庄、天津、杭州之后,第八个实施汽车限购的城市。

平行进口车问题得以突破。随着1月1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车试点的通知》的正式出台,平行进口车也受到了国家政策的支持。并提出了三大“关键性”指标,分别规定了申办平行进口车的企业资质、销售平行进口车的经销商需承担召回、质保以及三包政策、禁止进口二手车和非法改装车。

新能源车补贴调整。在国家发改委等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后,自今年1月1日起,新能源车补贴标准将进一步降低。根据不同的续航里程,纯电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可分别获得最高5.4万元和3.15万元的国家补贴。各地城市的补贴金额也有所不同。

汽车维修市场的规范得到正视。《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年内消费者可在常规维修厂享受与4S店相同的服务,同时拥有更低的维修成本,打破汽车维修垄断的局面。

为保护环境,淘汰黄标车以及提高燃油标准仍然是今年的重点。在今年1月1日起,国内的柴油车国IV标准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实施,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将不再允许销售,全面淘汰“黄标车”,多个省份已经提前完成任务。

油耗标准的提高迎来节能新时代。国家为促进国内先进节能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今年起,国内车企所生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需降至6.9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更需降至5.9升/百公里。

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抑制不合理消费。从今年1月13日起执行《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七种成品油的消费税将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12元,由现在的每升1.4元增至1.52元。

2

市场竞争加剧引发格局改变

受今年整体经济遇冷的影响,车市的增速放缓已是常态。而面对巨大的库存压力, 各车企开始纷纷使出浑身解数来博销量、减库存。而其中,首当其冲的当属“官降”以及人事变动。

自今年4月份,上海大众率先举起降价大旗开始。各品牌、各企业也纷纷进军降价大军。他们大多以降价为主打、优惠活动为辅助,例如长安福特、广汽丰田、一汽-大众等等。在豪华车品牌里,宝马5系也直降7万、奥迪打出了“升配不加价”的让利活动。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官方降价的大多都是合资品牌为主导。

而自主品牌却未受官降之风过多影响。反之,官降之后便轮到了自主品牌的崛起。

或许是踩准了今年车市的热点,对于大多自主品牌来说,可谓是春风得意的一年。例如长安、长城凭借SUV获得了优秀的市场表现,而吉利靠“最美国车”博瑞,冲破了B级车销量的天花板。奇瑞更是以一款瑞虎5博取了庄严的天安门国旗护卫队的“芳心”。这些品牌的崛起,一方面投射出了今年市场上消费者消费心理的转变,另一方面,也传递出了中国自主品牌正在向上。

众所周知,今年属于车市遇冷的一年,而对于车市的寒潮期而言,人事的变动就变得似乎“理所当然”了。从前长安蔡建军的“跳槽”、到DS陈国章的离任再至海马蔡锋的升任等等,从中都不难看出,在市场大环境的不景气之下,人事的不稳定也会是其必然的产物。

除了市场决定的去留之外。在人事上,汽车圈的“反腐斗争”也在今年愈演愈烈。事实上,官僚的“腐败”一直成为了重点打击对象。而今年车市上,反腐的第一把火就烧向了前一汽董事长徐建一。而之后东风日产总经理任勇、东风汽车党委副书记范仲、东风乘用车副总经理柳玉春、一汽集团原副总经理安德武、一汽大众原副总经理李武、一汽大众奥迪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周纯以及年底东风汽车朱福寿也相继“落马”。

这些高层的频频“落马”,从中除了透露出企业高管在权财的诱惑下人事的“变质”以外,另外一方面来说,也体现了未来国家对于腐败的惩处与打击力度也正越来越强烈。

3

新能源车实现突破

在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刺激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提升,尤其是2015年以来,在我国汽车市场整体低迷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市场逆市上扬,产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新能源汽车推广取得突出成绩。新能源汽车产品性能明显提升,优势车型开始崭露头角,今年以来,比亚迪秦、上汽荣威550PHEV、北汽EV系列三款车型进入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产品性能的大幅提升带动了市场加快发展。截至2015年11月底,我国已累计生产新能源汽车39.72万辆,其中,2009年至2012年生产1.7万辆;2013年生产1.7万辆;2014年生产8.4万辆,同比增长4倍。2015年1—11月,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27.92万辆,同比增长4倍。

地方政府积极性被广泛调动。2013年以来,全国已有36个城市(群)出台了190多项配套政策措施,政策涵盖了补贴、技术研发、充电设施、商业模式、交通出行等多个方面,地方推广数量快速增加,截止目前,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江苏、深圳等地率先突破1万辆,分别达到3.7万辆、2.1万辆、1.9万辆、1.7万辆、1.6万辆、1.04万辆;推广数量在3000—10000辆的城市达到了14个,1000—3000辆的达到6个。上海、浙江、广东、合肥、湖南已提前完成既定的推广任务。

充电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在充电设施奖励政策等措施的刺激下,各级政府和企业积极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除部分大型央企外,地方国企、民营企业也逐步参与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充电网络也逐步形成,不少城市已将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明确了充电桩配建比例,部分城市承诺向消费者提供从充电桩现场勘查、安装调试到维护保养的一站式“保姆”服务。在深圳、杭州、合肥等地已建成较大规模的城市充电服务网络,在苏沪杭地区已经初步建成城际充电服务网络,在京沪、京港澳、青银等高速公路沿线已基本建成省际充电服务网络。

产业发展积极性明显提高。公交领域“融资租赁”等模式广泛推开,增强了企业盈利能力。私人消费领域“分时租赁、车辆共享”等模式开始引入到杭州、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天津市还通过PPP等多元化投资运营模式,推动了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目前,社会各类资本纷纷进入新能源汽车产业,涉及技术研发、整车制造、动力电池等全产业链;地方政府也纷纷制定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将新能源汽车作为稳定经济增长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

(文字/吴敏)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536期6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