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开放市场 又要安好“栅栏”——山东省首次代理机构会议探讨监管新思路综述
既要开放市场 又要安好“栅栏”
——山东省首次代理机构会议探讨监管新思路综述
■ 本报记者 张静远 通讯员 张沫
“自去年8月份起,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认定取消,这意味着代理市场监督管理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大家都很关注。怎么管?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问题。树好理念、看准方向,才能建好体制、定好办法,产生好效果。”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董苏彭说。
日前,山东全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与社会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400多人齐聚全省首次代理机构会议,共同研究探讨,代理机构管理新思路在此次会议中浮出水面,即:尊重市场、优胜劣汰,制定规则、诚实守信,加强引导、增进服务,寓监管于服务,通过服务实现监管目标。
理念:鱼儿不能放在沙滩上
尊重市场,优胜劣汰,制定规则,诚实守信,这16个字,浓缩了山东代理市场管理新理念:第一,市场体制是基础;第二,要结合市场特点依法合规地制定好规则,同时,要严格执行,激励与惩戒并行,不仅要做好处罚,更要把服务意识树立牢固,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怎样才能做到尊重市场?董苏彭说:“代理机构是市场产物,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像鱼要放在水里,不能放到沙滩上。”山东的代理市场是个“大水池”,山东政府采购社会机构数量和从业人员数量都是全国最多的,均占全国1/10以上。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也已经发展成为推动全省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以往,山东有一套完善的代理机构管理体制。对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发证、持证上岗,一步不落;从资格认定到定期全面考核,每一家公司都接受规范细致的检查。那么,现在代理市场放开了,这个池子里,究竟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形?自去年8月份国家取消了代理机构资质审批以来,在山东省新注册登记的代理机构已经达到80多家,很多公司只有一两个人,有的原来从事工程咨询、询价等业务,从未做过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一时间,代理市场主体呈井喷增长,良莠不齐。不少人担心市场将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无序竞争。
怎样才能在这一变化中定好新规则?山东省的理念是:开放市场,同时要安装好“栅栏”。董苏彭认为,好的市场监管一定是通过服务实现监管,把监督寓于服务当中,激励与惩戒并存。“监管人员要有服务意识,承担培育和引导的责任,不能只怨人家不懂,要想到怎样让人家懂得更多。只有深入市场,想代理机构之所想,才能制定出接地气、可执行的规则。规则当中,不仅有惩罚的内容,更主要的是良性引导和正面激励的内容。”董苏彭说。
举措:一手放权 一手限权
那么,山东省的新举措将会是什么样呢?会议内容显示,未来山东省的监管新举措是:一手放权,一手限权。
按照财政部的部署,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将对代理机构实行“宽进严管”,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一手放权、一手限权”是山东省对“宽进严管”要求的本土化阐释。所谓放权,指的是把原本属于市场的权利归还市场;所谓限权,指的是要通过制定规则,避免不良市场主体滥用权利。
再说山东的具体方法。财政部提出的具体管理方法包括:定期对代理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规范采购代理行为;制定代理机构执业能力评价方法和标准,积极开展行业评价等。山东省依据这些方法,制定了自己的措施。
方法之一是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代理机构的综合评价,实现代理机构管理从“进入控制”向“执业评价”的转变,从“宽进”转为“严管”,并弥补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取消后可能出现的管理薄弱环节。从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入手,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辐射面从代理机构延伸到采购人。同时,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规范执行操作,落实政策要求,推进依法采购。
方法之二是建设标准化体系。山东省正在研究制定全省政府采购标准化范本,涉及采购计划、委托协议、采购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内容。山东省通过标准化建设,将实现两个目标:一方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有效统一,提高采购绩效;另一方面,有效约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自由裁量权,增加采购透明度。董苏彭告诉记者,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是山东省代理市场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没有好的标准,放权与限权也就失去了衡量的尺度。目前,烟台、青岛、泰安等地已经在实行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有的代理机构也已经建立了规范的政府采购流程和范本,有的代理机构还建立了内部电子化流程操控平台。
方法之三是实行统一的政府采购操控平台。山东自2014年起,梳理优化政府采购程序和流程,投入几百万元,按照财政部统一规范,打造了涵盖一个平台、两个网络、四个数据库、八个子系统的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系统,4月1日将正式上线运行,重点实现了代理机构采购操作平台,做到了实时监控,为下一步的大数据分析奠定了基础。
未来:有好的土壤和阳光
上述方法的目的是要实现代理市场良性运转,市场良性运作的根基则是完善的诚信体系。山东省除了上述监管措施外,还将为本身的诚信体系创造好“土壤”和“阳光”。董苏彭向记者解释道:“所谓阳光,指的是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环境;所谓土壤,指的是市场的惩戒机制,不良行为无法在严格的惩戒机制中生存,而优秀代理机构则可以在有序竞争中欣欣向荣。”
关于“土壤”的建设,山东省正在加快建立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和不良行为通报制度。早在2012年,山东省就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通报暂行办法》,明确列举了14种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执业规定但尚不构成行政处罚的不良行为,作为代理机构执业中不可逾越的红线。董苏彭表示,未来山东省将进一步完善这一通报体系,并嵌入到正在建设中的电子化监管平台中,以期进一步加大通报力度。“惩戒一定要严,对不良代理机构的纵容,是对其他代理机构的不公平。”董苏彭说。
怎样让“阳光”普照?毫无疑问,答案是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董苏彭认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是把政府采购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机制的重要途径。而实现信息公开的关键因素也是电子化水平建设。据悉,未来山东省的电子化平台将包含代理机构和人员信息库,实现与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专家库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切实做到数据全面、更新及时、监管到位。
“代理市场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都将在信息化中实现。不管是制度还是流程,都应当嵌入到信息化系统中。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减少人为干扰,真正形成制度的笼子,为代理市场创造出良好的环境。”董苏彭说。
责任编辑: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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