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异地展业(下)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5位省级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人中,有3位认为外地采购代理机构以项目部的形式在该省开展业务不妥。这显然与采购代理机构一厢情愿地选择项目部形式开展外埠市场的想法有出入。
“项目部”能否敲开异地市场大门
对于外来的“项目部”,市场会不会给他们机会、采购人是否会选择他们是一个未知数。
■ 本报记者 王晓清
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异地业务无非是为了将公司做大做强,“项目部”真的是最好的选择吗?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8家代理机构中,有6家选择以项目部的形式向外埠拓展业务,其余2家采取设立分公司和项目部(事业部)兼顾的形式。那么,被大多数采购代理机构钟爱的“项目部”是否能担当起让公司走向全国、走遍全国的宏愿?答案并不乐观。
监管部门中意分公司
异地开展业务首先要熟悉当地的市场规则。那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是如何看待外来的“项目部”的呢?
在记者随机采访的5位省级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人中,有3位认为外地采购代理机构以项目部的形式在该省开展业务不妥,至少要以分公司的形式进入该省才是他们能够接受的。有一位表示,项目部的形式也可以接受,但要求该项目部在代理项目时,要到监管部门进行备案,要能够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活动各个环节所需要的场地和相关专业人员等要求。有一位表示不对此发表观点,有关这方面的问题他们正在研究和考虑之中。
这显然与采购代理机构一厢情愿地选择项目部形式开展外埠市场的想法有出入。
据记者了解,上述6家代理机构所称的“项目部”,指的是代理机构在外埠设立的一个联络机构,没有独立的经营、管理、财务等重要权限,相当于总公司相关职能的延伸。他们之所以选择项目部形式,是因为外埠业务量相对较少,以这种方式为公司发展“探路”比较灵活。“招标评标等所需场地可以临时租赁,人员可以从公司调过去,项目结束后就回到大本营了,在公司发展初期这种方式可谓收放自如。”一位受访的采购代理机构老总说。
但一家大型的代理机构老总认为,如果代理机构向外展业,以分公司的形式比较好,该公司就是全部以分公司的形式向外开展业务的。该老总认为,以这样整齐划一的形式,在当地开展业务,反而能够取得客户的信任,总公司统一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经营,也有利于整体管理。
“项目部”走了 投诉怎么办
3位不赞成采购代理机构以项目部形式展业的监管部门负责人认为,政府采购的项目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正是基于此,采购项目才需要委托代理机构。他们认为,有长期固定的场所和专业人员是一个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而分公司的法律形式,正好满足了这一点,如果能以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外埠市场就更好了。由于以子公司方式展业牵扯到重新申请代理资质的问题,所以很少被采购代理机构采用。
监管部门的顾虑在于,如果一个采购项目后续出了问题,采购人找不到已经“打道回府”的代理机构,怎么办?“找人,人回去了,找地儿,场地已经退租,让他们来配合投诉调查,迟迟不见来,怎么办?”一位受访的监管部门负责人说,“就算不发生投诉,法律规定政府采购档案要保存15年,如果没有常设机构的话,连这个基本的要求也将成为问题。”
一位受访的法学教授表示,监管部门的顾虑是有道理的,以“项目部”这种“不完整”的组织形式来开展异地业务,工商部门就通不过。他承认,现实中确实有不少以项目部形式异地开展业务的情形,平时相安无事,但是一旦被举报就有可能被处罚。因此,他也不赞成代理机构以项目部的形式向外埠开展业务。
“无形”的力量牵制异地展业
一位业内专家指出,财政部部长令第61号并没有明确采购代理机构向外埠开展业务时,应该以哪种组织形式进行,但赋予了采购代理机构向全国“开疆扩土”的权利,如果异地展业遭到阻碍,代理机构甚至可以和对方对簿公堂。但某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监管上的问题是一方面,最为重要的是当地的采购人很少会选择外地的代理机构,原因和顾虑与上述监管部门的大致相同。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事实上,满足办公场所和人员的硬性要求,对于很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来说,成本还是比较高的,他们未必能够承担,所以愿意做出尝试的代理机构数量本身就不多。“我们不会在当地的管理文件中明确拒绝外来的代理机构,但是市场会不会给他们机会、采购人是否会选择他们是一个未知数。”这位负责人说,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牵制着采购人不选择外地的代理机构。
一家受访的中小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记者证实,他们开展异地业务时非常不易,当地很多大型代理机构已经夺得先机占有了大量的客户资源,而他们面临着业务量不足、代理成本偏高、专业人员短缺、专家覆盖面不足等困难。更为重要的是市场的游戏规则,目前的代理市场还是“关系为王”,他们在外地的人脉肯定不如当地公司。“只有通过抽签、比选的方式选择代理机构时,我们才会有机会。”这位受访者表示。
业内专家指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监管部门不能拒绝外地采购代理机构进入本地市场,但是从市场监管的角度考虑,要求外地代理机构以更固定的组织形式进入当地市场不应该算是设置门槛,项目部的不稳定性确实不利于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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