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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条例料将年内出台 为房产税开征铺路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12-17 00:50:5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不动产登记条例料将年内出台 为房产税开征铺路


不动产登记条例料将年内出台

为房产税开征、“以房反腐”铺路,将对楼市预期产生影响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多个权威渠道了解到,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发布已进入倒计时,很可能于年内出台。

国土资源部方面表示,广受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当前进展顺利。此外,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发布的相关准备工作。按照国土部的时间表,2014年年底前将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各级职责整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

一位地方国土部门人士告诉记者,不动产统一登记实际上是为将来的房产税开征、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甚至“以房反腐”做前期准备工作。他进一步透露:“相关部门之所以在目前阶段避谈房产税和‘反腐’等信息,是担心政策推进过程中遇到阻力。”

“这是政策制订部门的一种策略。”该人士告诉记者,待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发布,各项工作稳步落实之后,“征收房产税甚至以人查房、以房反腐这些工作自然水到渠成”。

上述说法印证了业内此前的判断。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曾对记者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意义,“首先是摸清家底,摸清国内不动产市场的状况,为将来土地供应、市场调整、城市规划、开工建设等多方面提供基础性的参考依据”。

“其次能使房产交易更安全、更便捷、更顺畅;再次是为未来房产税的课征提供一个必要条件。”胡景晖认为,房产税的课征更主要的依据是针对土地的归属,“不摸清国内不动产的全面情况,房产税的课征还言之尚早”。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也表示,尽管不动产登记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政策,但这一措施是房地产调控从之前的交易环节转变到持有环节的标志性事件,将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深远。在他看来,“只有先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房产税才可能全面落地”。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筹备之前,我国不动产登记为多头管理,相对混乱。国土部门管理土地,住建部门登记房屋,海域使用权由海洋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矿产、森林资源也“各有其主”。

今年5月,国土部正式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工作整合归一。在此基础上,不动产登记局开始以土地为核心,整合包括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各类不动产的统一登记职责。

此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各项工作进展迅速。6月,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的研究和设计工作正式启动;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10月底,国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征求不动产登记簿册证样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11月底,中央编办批复同意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更名为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据悉,该机构将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工作和国土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根据国土部方面的数据,各个省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也密集展开。在全国106个重点城市中,已有约50%的城市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在30个启动相关工作的省份中,至少有11个省份已经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省级职责整合。

不仅如此,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试点城市名单也初步形成,多个城市被安排先行试点。记者从国土部了解到,10月下旬,国土部地籍司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到泸州市调研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时透露,将把泸州市作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城市。另有消息称,江苏省徐州市也将于明年初在新城区试点不动产统一登记。

按照国土部方面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进程安排,2014年将基本完成不动产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最终于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有分析人士表示,即将正式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将立足于国务院法制办8月公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内容之上,且不会有大的变动。

记者注意到,上述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类型、权利、登记人员、登记机构一一明确。其中,登记类型分类中还进一步明确了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内容。

针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可能对房地产市场带来的影响,胡景晖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房价的实际影响因素综合复杂,往往受到信贷、供需、宏观经济状况、政策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不动产统一登记只是这些因素中的一种,其影响也是偏长期和间接的。他认为,“在国内楼市整体趋于下行的情况下,不能排除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信息将对市场的预期产生一些影响”。(记者 高伟)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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