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路线图出炉 宪法解释机制重新激活
法治中国路线图出炉 宪法解释机制重新激活
■ 依法治国首先依宪治国
■ 完善宪法监督制度
■ 确定重大决策法定程序
■ 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
■ 最高法设巡回法庭
■ 设跨行政区法院和检察院
■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 领导干预司法记录制度
■ 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
为期四天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昨日正式闭幕,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确认了中央政治局之前做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并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会后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司法改革力度空前。
宪法解释机制重新激活
对于依法治国,《公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在本次《公报》中,“宪法”二字被提及了十次,可见宪法的地位已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公报》提出,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首项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表示,从现代法治发展的方向来看,宪法是根本大法,有根基性的作用。“然而,此前我国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却面临用不上的局面。”支振锋表示,西方国家实施的违宪审查机制主要体现在利用宪法审查法律方面,相较之下,目前我国没有宪法法院,而普通法院也不能直接适用宪法,这令宪法成了“屠龙之术”,既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解释机制也没有被充分激活。
支振锋坦言,目前我国很多地方法规或政府规章和宪法是有冲突的;其次,我国现有部分存在争议的规范性文件也不能被提起诉讼,如果重新激活宪法解释机制,这些问题都将迎来解决的可能。
巡回法庭助法院“去地方化”
《公报》提出,我国将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巡回法庭看似是一个新鲜的概念,但却是对于三中全会提出设立跨行政区域法院的细化和落实。”支振锋坦言,过去地方法院并没有真正成为地方的国家法院,巡回法院的设置就是帮助地方法院超越目前的设置,尽可能地去地方化,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再受制于地方党委、政府。
支振锋透露,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巡回法院的设立有可能会撤并现有地方法院。此外,对于“插手记录”,支振锋兴奋地表示,这意味着地方部门、领导以私下打电话、批条子等形式插手和干预司法案件的问题将被杜绝,“以后地方政府将不敢轻易对案件发表任何看法,领导干部也将因忌惮被追责而不再私下干预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行为”。支振锋称。
重大决策出台将有“法定程序”
此外,今后在政策出台过程中也将受到更加规范的程序制约。《公报》明确,我国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副主任吕艳滨表示,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等环节对于政府做出重大决策是非常重要的,但这也正是部分部门、地方政府往往会忽略的环节。
“不可否认,拍脑袋出决策的现象目前在部分地方、部门中仍然存在。一些地方政府抱持好意,希望靠上马一些项目发展经济,认为经过了环评、审批等环节后,公众就会对决策买账。但事实并非如此,部分项目‘拍板’后才公布,甚至需要公众反复要求后才公开相关信息,这引发了不少反对之声,甚至因此影响了一些真正有利于当地发展的项目落地。”在吕艳滨看来,主动、及时、全面的公开决策信息,让公众参与得更充分,是政府关注公众感受的重要体现。
不过,吕艳滨也提出,如何保证公众参与等环节真正起到实质性效果是下一阶段相关部门需要注意的问题,比如目前部分地方正在实施的价格听证会制度,虽然征求了公众意见,但也给社会落下了一个“逢听必涨”的印象,认为听证只是涨价前必走的形式等。(北京商报记者 蒋梦惟)
责任编辑: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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