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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处级以上官员因私出国一般不再批准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8-31 11:30:1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北京处级以上官员因私出国一般不再批准


本报讯 (记者 李泽伟)北京青年报记者日前从多方渠道获悉,本市近期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进一步收紧,对于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一般不批准,特殊情况需要经过严格程序审批,多个单位还要求处级以上干部上交因私护照,由单位进行集中管理。

副处级干部刘先生在一个局级单位任职,近日想带着家人出国游玩,到单位才听说最近有政策,收紧了处级以上干部的出国审批,单位人事部门还要求他上缴自己的因私护照。和刘先生遇到同样问题的还有一个郊区开发区的副处级干部,本来他打算带着老婆孩子去国外休年假,但从上月起,单位要求他上交因私护照,如果想取回护照,还要上级单位的一把手审批。“想到这么麻烦,还是改成国内旅游吧。”

北青报记者咨询的多个委办局、区县的公职人员表示,他们都听说最近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在收紧。北青报记者在一份市委组织部关于对领导干部出国(境)加强管理的通知上看到,这份今年5月下发的通知是针对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在地方的贯彻落实。

该文件除了在因公出国(境)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外,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着墨较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明确规定在职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要求从严掌握,一般不批准。因特殊情况出国(境)的,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

规定明确要求收紧裸官出国,对涉及管理人、财、物、机要档案和其他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以及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和没有配偶、子女都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要从严把关。已经离退休的局级干部,需要由局级单位党委审批。该规定还要求因公出国(境)的领导干部回来后7天内上缴护照,而因私出国(境)的领导干部回来10天后护照需要上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但文件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哪个级别的领导干部需要上缴护照。

一位机关人事部门负责人表示,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处级以上干部的名单都掌握,可以在他们出境时核查,“你只要去办过,就会有一个编号,根据这个名单收,所以存侥幸心理不上缴也没用。”

公安部7月22日通报,自2008年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抓回经济犯罪嫌疑人730余人。而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在全国两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指出,2013年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2人,追缴赃款赃物101.4亿元。《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中提到,近年来,中央就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等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防范意识不强、执行政策不严等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外逃现象时有发生,给党和国家造成恶劣影响,广大干部群众反响强烈。

通知提出,严格执行干部监督信息报送制度,凡发现有领导干部外逃或涉嫌外逃的,要在4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和外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形成监管合力,积极主动地做好防范领导干部外逃的有关工作。

本市的通知也要求严格执行干部监督信息报送制度,内容与中组部的这部分内容相近。此前有业内人士指出,组织部门出台收紧干部出国的政策,或与反腐大背景下防范个别干部外逃有关。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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