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要闻 >>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升学考试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升学考试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8-07 10:18:0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升学考试


新华网北京8月6日电 教育部6日发布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强调,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

标准指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入学方案,公开范围、程序、时间、结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

标准要求,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学校需主动联系辍学学生家长,针对辍学原因,积极帮助学生返校。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关心教师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经常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定期安排教师体检。

据悉,这一标准是针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特点,管理标准立足学校管理工作实际,以学生和教师为中心设置了6项管理职责,分别是“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6项管理职责下设22项管理任务,管理任务共下设92条管理要求,基本涵盖了学校管理的主要方面。

同时,为了检验管理标准提出的92条要求是否符合地方实际,在地方主动申请的基础上,教育部确定北京市海淀区、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江苏省泰州市、山东省威海市、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贵州省贵阳市7个地市、区县为管理标准实验区。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新华网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