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试行采购计划滚动编报
天津试行采购计划滚动编报
本报讯 记者邢晓丹报道 6月1日起,天津市将对市级预算单位试行政府采购计划适时上报、限时审批的滚动管理模式,以提高采购效率,增强政府采购计划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天津市财政局日前下发《关于试行政府采购计划滚动编报管理的通知》,同时以附件形式下发《关于试行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及审核管理工作的要求》,明确作出上述表述。
《要求》规定,政府采购计划由各级预算单位按照预算管理级次和经费领拨关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程序进行,并采取滚动编报的方式。即各级预算单位按照支出进度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安排及需要,在充分做好落实资金、调研论证、确定需求等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填报采购计划。
《要求》同时明确,政府采购计划的编报、审核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各市级预算单位编报采购计划时,应严格对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准确选择品目级次、正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一经审核通过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在审批阶段,市财政部门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市级预算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的审核。
在计划执行阶段,市级预算单位须对审核通过的计划30日内委托实施。未在规定期限内委托实施的采购计划,管理平台自动转为逾期计划,并锁定采购计划编报模块。对于逾期计划多、执行率低的单位,市财政部门将定期通报。
天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试行政府采购计划滚动编报管理,旨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计划的执行力。试行阶段,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接受各市级预算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市财政局还将在综合考虑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完善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及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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