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门购买服务纳入政采计划管理系统
中央部门购买服务纳入政采计划管理系统
本报讯 记者冯艺报道 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各中央部门通过“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将本部门购买服务计划报送财政部相关部门。
《通知》明确,今年中央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基本工作程序包括编报购买计划、核定购买项目、公开购买信息等8个步骤。
关于编报购买计划,《通知》要求,各部门根据预算安排和工作实际,在既有预算安排中,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编报工作的通知规定》,通过“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报送本部门购买服务计划。同时,将购买服务项目计划以书面形式报送财政部对口部门预算管理司、综合司和国库司。财政部收到各部门报送的购买计划后,由对口部门预算管理司会同综合司、国库司对购买项目进行核定,并及时将结果反馈各部门。按照要求,各部门需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今年至少选定1个项目实施购买。
在购买方式上,《通知》要求,各部门在现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框架下,结合服务项目特点等因素,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组织确定承接主体。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适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简化审批材料和要求,按照《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履行核批手续。
《通知》提出,中央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力争尽快形成行业化、专业化的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等相关改革政策衔接,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实现“费随事转”;注重标准和操作规范建设,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打好基础。
责任编辑: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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