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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生产标注“特供”字样白酒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2-21 19:48:47 发布:测试 分享到:

不准生产标注“特供”字样白酒

 

本报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王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

通知称,目前白酒生产仍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企业要切实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控制工作。

通知要求,企业要按标准规定标注白酒标识,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示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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