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在日前召开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国推广电视电话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强调——
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本报讯 日前,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总行联合召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国推广电视电话会议。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在讲话中强调,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力争到明年上半年以前,在全国完成省级支付电子化实施,具备条件的地区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省本级实施。
刘昆指出,推广支付电子化管理,是充分考虑了当前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现状,认真研究了未来发展的趋势,科学作出的安排部署。开展这项工作,是提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现实需要,是提高效率、厉行节约的具体实践,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提升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的关键一环。
刘昆说,支付电子化从2007年中央本级试点到2013年12个省份试点,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为此,要继续创新管理模式,重点完善支付电子化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建设,研究优化工资统发、公务卡等批量支付业务的效率问题。要尽快向纵深推进,将电子化管理覆盖范围扩展到所有集中支付业务和预算单位。
刘昆强调,要严格落实支付电子化的4项重要任务。一是加强支付电子化制度建设。按照支付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将电子化融入到日常的业务管理中,调整业务审核流程、凭证管理内容和印鉴管理方式等原有制度规定。财政部门要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签订业务办理协议,组织预算单位与代理银行签订“自助柜面”服务协议等。二是严格遵守支付电子化标准规范。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总行及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支付电子化相关业务和技术标准。三是统一部署安全支撑控件,把数字签名、电子印章、安全传输等功能进行封装,供相关业务系统调用。四是全面规范自助柜面业务系统。代理银行要按照“系统在总行、数据在分行”的思路,加强自助柜面的建设,打通代理业务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从管理和技术层面压缩违规操作的空间。各地财政部门组织预算单位使用全国统一自助柜面系统,不得再单独向代理银行提出类似业务需求。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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