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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纸面”到“地面”——华北地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力调查

栏目: 热点专题 时间:2014-02-21 19:47:46 发布:测试 分享到:

节能采购执行力调研(1)

开栏的话:

2012年,我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规模达到1280.7亿元,是此项制度制定之初的数倍。为深入了解这项制度的执行现状,本报对全国七大行政区域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形成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从“纸面”到“地面”

——华北地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力调查

 

■ 本报记者 戎素梅

低碳、绿色、节能已成为当今热词,节能产品采购也逐渐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自2004年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制度以来,近10年间,该项政策是否开花结果?近日,《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对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5省(市、自治区)的节能产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节能清单是“硬杠杠”

横向对比《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间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不难发现,节能采购的制度建设显得较为完善,在从“纸面”到“地面”的落实过程中也最有力。在华北地区,这一现象较为突出。

从采购规模来看,相关统计数字显示,2012年,天津市节能产品采购规模达2.92亿元,占同类产品的比例为86.50%。而在2007年,该市节能产品采购规模仅为7000多万元,占同类产品比例为62.2%。2012年,河北省节能、节水产品采购金额为95.1亿元,比2011年增加14.56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额的95.57%。在内蒙古自治区,采购节能产品的比重达到了71.79%。

从采购品目来看,华北地区各省市采购规模靠前的品目不尽相同。据了解,2012年,天津市节能产品采购规模排名前3位的分别为汽车、计算机和空调;河北省由于将汽车采购纳入环保产品统计范畴,节能产品采购规模排名前3位的分别为计算机、空调和投影仪。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穆恩科告诉记者,目前该省节能产品采购对象大多为办公设备,其中,IT类产品占比较大。

严格执行国家公布的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相关政策,是华北地区5省(市、自治区)的共同做法。在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按照有关政策将空调、计算机等9类产品作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采购范围以节能产品清单为准。凡涉及强制采购的,均在招标文件中增加相应条款,并作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作出明确规定;非强制采购的产品要予以加分或价格扣除。

“清单中入围的必须是节能产品。非节能产品根本无法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这从根本上保证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执行力度。”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践中,随着节能清单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采购人自觉意识的不断提高,采购节能产品已逐渐成为华北5省(市、自治区)各机关单位的自发行为。

因地制宜 力求创新

除严格按照节能清单操作外,华北5省(市、自治区)还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出独特做法。

最近几年,天津市政府采购绿色节能产品比例、规模逐年加大,已从单纯关注终端产品的节能环保,逐步深化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保能耗评估,即从对产品的需求开始,到产品淘汰报废的全生命过程进行评估审核,进而引导厂家和供货商实行产品生产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现出政府绿色采购的示范带动作用。

此外,天津市已初步形成实施绿色节能产品采购的绩效评价体系,对计算机、家电设备、办公家具、复印纸等5类采购产品,分别制定了节能环保评价指标体系和计算公式,对参与采购项目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及最终中标(成交)产品进行实时评估。目前,该市正在酝酿推出绿色采购管理办法及目录,以搭建起全市绿色采购工作的科学框架体系。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天津市绿色供应链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天津市绿色供应链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将包括绿色供应链产品的认定依据、有关要求和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等。

河北省则有着实施5年的独特做法。2007年1月,该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优先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条件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为便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行优采政策,其中提出了政策功能系数法及其使用规则,并设置了3个政策功能系数。政策功能系数法的引入大大提升了节能、环保指标在政府采购诸多评审因素中的重要性,有力地推动了该省政府采购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策目标的实现。不过,自2011年21月31日起,该做法已停止执行。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替代办法。

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自主创新、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认真执行优先安排节能、节水和环保产品预算制度。采购人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应当标明节能、节水和环保产品。各级财政部门在部门预算审批过程中,在采购项目支出已确定的情况下,应当优先安排采购节能、节水和环保产品的预算。

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履约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和山西省还规定,对属经国家和相关部门认定的节能、节水和环保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可采取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减免履约保证金及缩短付尾款的期限、减免标书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等措施予以支持。

此外,华北5省(市、自治区)均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节能、节水和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情况的检查处罚力度,以此确保政策落地。

节能采购尚需具体抓手

采访中,不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集采机构负责人还向记者表达了他们的困惑和建议。

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某负责人告诉记者,该省曾试图通过在采购预算中适当倾斜份额等做法,落实节能产品采购政策,但收效不大。

“这没什么奇怪的。整体的采购权限仍掌握在采购人手里,客观上导致节能产品采购政策实施不力。”一位不愿透露名字的市级集采机构负责人分析指出,采购人作为个体,会优先考虑个人需求。除加强与采购人的沟通,引导其转变观念外,政府采购相关机构并没有更有效的办法。

新一期节能清单在公示期满后,正式颁布实施前,往往存在一个“空白期”,这也给操作执行带来一定困难。刘恒斌表示,节能清单一年更新两次,在更新阶段新推出的产品无法得到及时认证,以电子产品为例,其更新换代非常快,可能与清单的更新期产生一个时间间隔。然而,理论上看,新的电子产品其实要更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更先进、更有前瞻性。对此,他建议强化新旧清单、产品与目录的执行衔接,增强政策的严肃性。

此外,部分受访者还提出,节能清单中产品类别范围较大,但信息量不足,建议在清单中增加产品具体配置、零部件的供应商和品牌型号、实际能耗等信息。

针对绿色采购,不少受访者坦言“无从下手”。一位多年从事政府采购一线工作的业务专家向记者提出了关于推行绿色采购的一系列问题,如绿色采购制度的政策设计及推行的具体措施等。在他看来,只有首先明确这些问题,才能谈推行绿色采购。

“推行政策的关键是要有一些具体措施。”刘恒斌表示。这也是多位受访者的共同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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