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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分阶段制定目标

栏目: 汽车 时间:2014-02-21 19:47:38 发布:测试 分享到:

日本:分阶段制定目标

 

日本通产省于1997年发表了规定有关单位自主分工的“汽车回收再利用倡议”,制订了汽车回收再利用率在2002年提高到85%、2015年提高到95%的目标。后于2002年7月末在国会审议通过《汽车回收利用法》,并于2005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该法规定,汽车用户要交纳回收利用费,新车用户在购买时交纳,在用车车主可通过邮局、银行、便利店等代理机构交纳。另外,也可通过年检的代办机构交费。交费后车主会获得盖章的证明,如果没有这个证明,车辆不能通过年检。 

2000年颁布和实施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动基本法》对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制订了详细的激励和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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