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分阶段制定目标
栏目:
汽车 时间:2014-02-21 19:47:38 发布:测试
分享到:
日本:分阶段制定目标
日本通产省于1997年发表了规定有关单位自主分工的“汽车回收再利用倡议”,制订了汽车回收再利用率在2002年提高到85%、2015年提高到95%的目标。后于2002年7月末在国会审议通过《汽车回收利用法》,并于2005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该法规定,汽车用户要交纳回收利用费,新车用户在购买时交纳,在用车车主可通过邮局、银行、便利店等代理机构交纳。另外,也可通过年检的代办机构交费。交费后车主会获得盖章的证明,如果没有这个证明,车辆不能通过年检。
2000年颁布和实施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动基本法》对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制订了详细的激励和鼓励政策。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下一篇:
德国:法律力促再制造
上一篇:
美国:再制造配件占据70%以上的市场份额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