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措施监管电梯安全
开展电梯使用责任主体确认试点、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电梯困人应急救援网格化平台
江苏多措施监管电梯安全
本报讯 日前,江苏省推出5条工作措施,以进一步降低电梯故障率,保障乘客安全、便携地使用电梯。
据了解,截止到2012年底,江苏省电梯数量已经达到了26.5万部。从7月1日至今,该省12365受理的电梯安全投诉举报就达118条。电梯安全已成为整个社会的关注热点之一。此次江苏省质监局推出的5条工作措施包括:
一是开展电梯安全管理员免费培训。作为和小区居民联系最紧密的物业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直接关注到电梯的使用状况,并对电梯的维保有直接的监督关系。
二是开展电梯使用责任主体确认试点工作。为了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在电梯使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理清电梯安全使用环节中的权责关系,江苏省质监局准备编制《电梯使用管理责任主体确认书》,由委托方(电梯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和被委托方(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确认书》,避免物业管理公司在电梯使用中推脱责任。此项电梯使用责任主体确认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开始在南京、苏州、南通和连云港四市先行试点。
三是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制度,从而在第一时间对受害人作出赔偿,之后再由保险公司根据事故调查责任认定进行追偿,避免互相推卸责任而耽误救治。目前江苏省质监局已经联合保监局共同制定《关于在全省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并已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具体每部电梯的保险费和保额尚未确定,届时会选择保险经纪公司,协助制定电梯责任保险技术方案,并且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至少两家商业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统一制定保险条款和赔付服务标准。
四是建立电梯困人应急救援网格化平台。江苏省质监局组织研发电梯困人应急救援网格化管理平台系统,指导各地制定城市电梯应急救援网格化布局方案。根据各地区的地理位置进行划分网格,在每个网格内都设置专门的救援点,确保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及时有效。目前南京市已经在江苏省质检局的领导下,成立了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救援人员到达困人故障现场的平均用时仅为11.9分钟,比国家规定时间快了18.1分钟。预计今年年底会在全省各地级市都建立网格化救援平台,并要求救援人员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五是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活动。对电梯维保单位的评比工作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对各维保单位进行评比。星级评定的活动不仅可以引导维保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维保质量水平,还可通过公布维保单位的星级水平,号召用户选择优质维保单位,以通过市场机制淘汰劣质维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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