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
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将在全国推开,广播影视服务等也将纳入试点
本报讯 8月1日起,被称为我国目前税制改革“重头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正式推向全国。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试点范围,将由现行12省市扩至全国范围,广播影视服务等也将纳入试点。这标志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地区、行业“双扩围”,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
2012年1月1日,营改增率先在上海启动试点以来,一直按区域分批推进试点。而从今年8月1日起,部分行业试点一次性扩大到全国。对此,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这意味着下一步营改增的改革模式将不再是地区试点,而是分行业在全国推开,成熟一个行业推进一个行业。据悉,除了部分行业试点推向全国以外,还有一大亮点是在现代服务业中新增广播影视服务类企业。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将按6%税率征收增值税。业内人士指出,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后,企业新购进固定资产的税额可以抵扣,从而鼓励企业积极推动地面数字电视网络技术等新传输技术应用,带动数字音频广播、3D电影电视等新业态不断涌现,进而促进整个服务业加快发展。
长期以来,我国共对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9个行业征收营业税,“十二五”期间这些行业将全部实现营改增,届时,营业税在我国将成历史。(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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