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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提至80万元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2-21 10:52:0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田冬梅报道  2011年,杭州市要求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80万元(含)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日前,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11年杭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提出,2011年杭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由2010年的50万元提高为80万元。同时,要求采购预算在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小型基建、修缮及绿化等基建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按照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通知》提出,为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参照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杭州市2011年集中采购目录增加排队叫号系统、农作物储备种子、动物疾病防控疫苗和疫苗等4个项目,使得2011年杭州市采购项目总计达到137项(按各类根层项目统计)。

同时,《通知》在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中明确提出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将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并以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服务提供机构。行政职能部门应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为了扶持大学生创业和本地企业,《通知》规定,各级各部门要降低政府采购准入门槛,积极扶持包括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内的有发展前景、信誉良好的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为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有利条件。在满足需求且质量、价格同等的条件下,对本地企业产品优先实行政府采购。各级各部门在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可参考《2010年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采购杭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

此外,《通知》还严格对政府采购预算的要求,即政府采购预算作为年度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报经市人代会批准后执行,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变更、终止、撤销或追加预算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进行预算调整。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予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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