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务用车将“只更新、不新购”
近日,北京市出台《2013年北京市市级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
北京:公务用车将“只更新、不新购”
本报讯 记者梁爽报道 今年,北京市公务用车购置原则上将“只更新、不新购”,并严格按照新核定的公务用车编制和配置标准安排更新购置经费。这是近日出台的《2013年北京市市级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所规定的。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北京市市级部门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于“三公经费”的支出,该市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预算年度执行中如无特殊原因不予追加。
在公务用车方面,《实施意见》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实行经费总额“零增长”,并在经费安排结构上进行优化调整。公务用车购置原则上“只更新、不新购”,并严格按照新核定的公务用车编制和配置标准安排更新购置经费。同时,对公务用车购置实行分类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党政机关车辆购置数量,优先保障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关系民生等方面的特定用车。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经费支出等作出了相关要求。具体包括,减少一般性因公出国(境)费用,将2013年年初批复部门预算中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压缩10%,并将其向教学、科研、文体交流等重点领域的新增出国事项倾斜。同时,北京市今年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经费,年初批复部门预算中公务接待费压缩20%,年度预算实际执行规模在上年基础上同比压缩。严禁以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藏匿接待费,也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摊派。根据精简会议活动、改进会风文风的要求,北京市将2013年年初批复部门预算中的会议费压缩10%,培训费、印刷费压缩5%,年度预算实际执行规模在上年基础上同比压缩;要求充分挖掘资源,尽量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或在本单位内部会议场所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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