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保华代表:低价中标不适用于药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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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专题 时间:2014-02-21 19:45:16 发布: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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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保华代表:低价中标不适用于药品采购
本报讯 记者王珅报道 “低价中标法不适用于药品采购项目,建议取消。”全国人大代表、华海药业董事长陈保华提出了加快改进药品采购制度的建议。
陈保华表示,最低价中标会导致制药企业低价竞争市场,对药品质量带来不利影响,直接危害百姓健康。同时,此做法也不符合国家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药品集采制度初衷。陈保华建议,按综合评审办法遴选优质药品。
此外,陈保华表示,二次议价也不利于药品采购市场的有序竞争。《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卫规财发[2010]64号)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国纠发办2010]6号)均明确不得二次议价。“价格的恶性竞争会扰乱药品流通领域的秩序。”陈保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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