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3年健全“主任联系市县”制度
河北:2013年健全“主任联系市县”制度
将全省11个地市分为4个片区,由采购办主任及3名副主任分别负责指导每一片区的工作
本报讯 记者戎素梅 通讯员韩建华报道 2013年,河北省将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主任联系市县”制度,加强全省沟通、协作,推动政府采购改革的整体进展。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下发《2013年河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上述工作思路。《工作要点》指出,相关负责人要按照划片分工,加强与包片市县的信息沟通,努力掌握第一手情况,积极培养树立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推广经验,以带动推进整体工作。
据了解,早在2012年9月召开的河北省政府采购全省工作会议上,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就提出建立“主任联系市县”制度,将全省11个地市分为4个片区,由采购办主任及3名副主任分别负责指导每一片区的工作。一些长期困扰地市、区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问题被及时反馈到采购办,并得以顺利解决, 较好地实现了服务基层、强化联动、共享资源的目标。今年,采购办将进一步健全这一制度,加强省内沟通与协作。
采购办主任王新庄告诉记者,近年来,河北省政府采购工作在拓范围、促规范、建制度等方面取得可喜成效。除进一步健全“主任联系市县”制度外,今年的《工作要点》还提出了“四抓四强化”的管理理念,即抓范围拓展,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抓行为规范,强化政府采购服务保障作用;抓制度完善,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作用;抓队伍建设,强化思想作风保障作用。其中,将着重凸显以人为本的理念,重点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政府采购队伍整体素质。为此,采购办将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激励机制,在办内处级干部和一般干部中广泛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处级干部每人主持开展一项课题调研、组织解决一个棘手问题、组织剖析一个典型投诉案例;一般干部每人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实施一项改进工作措施、撰写一篇宣传或研究文章。
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是《工作要点》明确的另一项主要内容。据介绍,今年,采购办将抓好《河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贯彻和落实工作。同时,继续认真做好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完善工作,修改完善《河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并修订现有《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调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提升政府采购规模效益。
此外,做好申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拟执业人员业务培训、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力、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等内容也被列入《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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