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改细则出台 民间借贷将合法
温州金融改革细则出台 民间借贷将获得合法身份
时隔八个月后的今天,浙江省政府制定的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施12条细则(以下简称“金改细则”)终于面世。11月23日,温州市召开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届时将正式公布温州金改细则。
22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温州市政府得到12条细则的具体内容。据了解,今年3月28日,国务院批准实施12项任务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随后,浙江省政府以此份“国12条”为纲,对应制定了“省12条”,即温州金融改革细则具体实施方案。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介绍,此份金改细则将此前的总方案进一步细化,在今后能够推动温州金改再下一城。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在这份金改细则中,针对民间融资市场,温州将建立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形成民间融资利率指数即“温州指数”,另外,温州还将积极争取高收益票据等创新产品在当地先行先试。
“由于经济金融环境不景气、现行政策突破难、条块协调难等,包括要素领域的市场化改革相对比较滞后,要素权属不明晰、功能不平等、市场发育不充分,都影响了温州金融改革的进度。”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坦言,但现在依然是推进金融改革的时间窗。
今年4月,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正式挂牌,该平台集聚了民间融资中介服务、备案管理及监测体系等功能。
有知情人士透露,近日,《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也已起草完毕,其中对民间借贷利率、个人放贷行为是否合法等做了细致规定,并提出“三个月以内的各类民间借贷方式,将在利率上实行一些市场化措施”。
按照国务院批复的温州金改总体方案,温州首先需要着力解决的是中小企业多但融资难、民间资金多但投资难的“两多两难”问题,这其中要点在于更进一步规范引导民间融资平台阳光化。在民间融资市场方面,温州金改细则具体提出,要开展民间借贷服务中心试点,引进一批中介机构入驻,提供民间借贷登记、公证、资产评估等服务,引导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同时,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形成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温州指数”,做好民间融资动态跟踪和风险预警等;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积极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2013年末实现县(市、区)全覆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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