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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产品废弃基金征收范围敲定

栏目: 电器 时间:2014-02-21 19:43:33 发布:测试 分享到:

5类产品废弃基金征收范围敲定

 

本报讯 记者孙善臣报道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下简称“废弃基金”)征收产品的具体范围日前得到进一步明确,对规定范围内的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国家税务局将按规定标准向其征收废弃基金。

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产品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微型计算机5大类废弃基金征收产品的具体内容,今年7月1日起执行。

《通知》对于5大类废弃基金征收产品从产品的规格、类型、特点都作了详细规定,对于无需征收废弃基金的产品类型也作出了特别说明。如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电冰箱,是指具有制冷系统、消耗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包括各自装有单独外门的冷藏冷冻箱(柜)、容积≤500升的冷藏箱(柜)、制冷温度>-40℃且容积≤500升的冷冻箱(柜),以及其他具有制冷系统、消耗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而对上述产品中分体形式的设备,按其制冷系统设备的数量计征基金。对自动售货机、容积<50升的车载冰箱以及不具有制冷系统的柜体,则不征收基金。

对于上述规定,一位废弃电器电子处理企业的负责人表示,5大类产品优先考虑了那些容易产生危害性产品的品种。

今年7月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5类产品生产者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自7月1日开始被征收废旧基金,标准从7元/台到13元/台不等。而拥有资格的拆解企业则可享受35元/台-85元/台的补贴。同时,《办法》规定,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其中: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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