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招标公告
广东省汕头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经管系实训室设备项目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30日至11月14日17:00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0日9:30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该学院计算机、经管系实训室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CG2012041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经管系实训室设备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2,122,391元人民币(超出总预算的投标无效)
包组一计算机实训室设备:647,022元人民币(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包组二经管系实训室设备:1,475,369元人民币(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本项目分为二个包组,供应商可单独对包组一和包组二中某一包组进行投标,也可对两个包组都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某一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果对两个包组都进行投标的需按包组独立进行包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包组一计算机实训室设备: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3.附件一《计算机实训室设备采购用户需求书》中的学生机、教学软件、台式电脑、服务器应为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并具备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项目中的计算机和空调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2〕141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
包组二经管系实训室设备: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3.附件二《经管系实训室设备采购用户需求书》中的学生机、投影机、会计实务教学系统、广播还原系统、工程项目管理沙盘系统、台式电脑、工程量计算辅助教学系统、工程管理专业理论课程系统、酒店管理实训平台及实景模拟教学平台应为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并具备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项目中的计算机和空调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2〕141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包组一计算机实训室设备: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公司人员工(提供投标人公司为该员工缴纳半年以上社保投保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的国家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学生机、教学软件、台式电脑、服务器应为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具备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8.项目中的计算机和空调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2〕141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包组二经管系实训室设备: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公司人员工(提供投标人公司为该员工缴纳半年以上社保投保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的国家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学生机、投影机、会计实务教学系统、广播还原系统、工程项目管理沙盘系统、台式电脑、工程量计算辅助教学系统、工程管理专业理论课程系统、酒店管理实训平台及实景模拟教学平台应为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具备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8.项目中的计算机和空调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2〕141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评标时间:2012年11月20日9:30(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从2012年10月30日至11月14日17:00,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或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4日17:00
八、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2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17:00),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汕头市濠江区东湖
邮编:515078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4-83582672(传真)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88179795(传真)
3.户名: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办事处
账号:44001653101053000030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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