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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政府采购不低于20%面向小微企业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2-21 19:43:21 发布:测试 分享到:

河南:政府采购年度预算不低于20%面向小微企业

 

新华网郑州10月18日电(记者李亚楠)河南省规定,负有编制预算职责的部门要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20%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河南省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除要求扩大政府采购份额外,还要求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微企业产品可视不同行业情况给予6%-10%的价格扣除。为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小微企业占联合体份额达到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河南省还要求,政府采购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对小微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河南省还降低了小微企业市场准入门槛,规定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其余部分2年内到位;放宽对经营场所的限制,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场所。

在税收方面,河南省提高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并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年底并扩大范围。省里还要求,对涉及小微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强制准入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标准收取。

据统计,河南有35万多家小微企业,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3%以上,创造了过半GDP、近半的税收和七成以上的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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