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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设限重型商用车燃油消耗量

栏目: 汽车 时间:2014-02-21 10:59:0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9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宣布,为提高重型商用车辆燃料经济性水平,工信部组织全国汽车技术标准委员会完成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并自9月24日至10月24日对该文件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内容显示,该标准规定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kg的燃用汽油和柴油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半挂牵引车、客车、自卸汽车和城市客车。但该标准不适用于厢式专用作业汽车、罐式专用作业汽车、专用自卸作业汽车、仓栅式专用作业汽车、起重举升专用作业汽车及特种结构专用作业汽车。

依据上述标准,如果为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设限值,政府采购涉及的重型商用车主要包括公交车、旅行车等。政府采购业内人士称,如果该标准生效,政府采购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执行,目前,已经有很多地方为促进节能减排都大量购买了天然气作为燃料的公交车,以降低燃油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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