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某部物资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18年灯箱制作采购项目
预审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18:00(逾期不予办理)
我部就2018年灯箱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8-PB84U-1015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2018年灯箱制作采购
交货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路82号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资格,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财务状况和银行信用、履约信誉良好,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委托厂家安装维保的除外)。
四、投标人资格预审:
(一)潜在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须通过资格预审。
(二)预审资料提交地点:军队某部物资采购中心
(三)提交预审资料内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年度完税凭证、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商须提供货物生产厂家授权书、15、16、17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简介(含企业所在地、机构设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体系等)及经营的主要产品目录、15、16、17年合同业绩。
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和复印件1套,复印件统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留存。
(四)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我部将于电话形式告知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电话通知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领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军队某部物资采购中心
六、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军队某部物资采购中心
七、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开始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及其他投标声明(如有)单独封装在一个信封内,并标明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字样,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八、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军队某部物资采购中心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名称:军队某部物资采购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路82号
邮编:830009
联系人:杜先生、王先生
电话:13579299395、13319800526
0991-4987075
户名:中国人民解放军69250部队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路东支行
账号:3002 0286 0900 0009 946
军队某部物资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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