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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主动监管提采购质效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8年04月24日 第2版 )

江苏省涟水县:主动监管提采购质效

本报讯 为保证政府采购规范有序开展,江苏省涟水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前介入,主动监管,严把主要关口,避免采购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和投诉的发生,保证采购质量和效果。

一是严格采购方式审核。全县各采购单位通过网上政府采购计划申报系统(OA系统)申报采购计划,并拟定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确需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必须经管理部门批准,采购监管部门人员通过网上系统进行审核并确定采购方式,防止规避公开招标行为的发生。

二是严格采购过程监督。所有项目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须经过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上网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开评标过程监管人员全程参与,评审专家一律从省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各专家按照采购文件的评标标准独立评审。

三是严格采购合同备案。所有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报监管部门备案,备案人员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文件,审核合同条款,合同备案后,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成交结果一起公告,防止采购人和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和成交文件的合同。

四是严格采购资金拨付。采购项目资金拨付须附有采购验收合同和交易中心出具的采购运作证明;否则,采购资金不予支付。通过加强验收和资金拨付,保证采购质效。

(陈永康 李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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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56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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