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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措并举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18年01月19日 第2版 )

北京市国税局开发区分局

五措并举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率,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2018年北京市国税局开发区分局积极探索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措施,努力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

一是增强预算编制意识。开发区国税局突出“大采购”理念,依法编制预算,依法采购,加大预算编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明确预算编制范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明确凡使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目录内项目,均应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在全局范围内转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使各需求部门明确政府采购范围,熟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内容。三是细化预算编制内容。要求各需求部门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采购预算,在上年度末随部门预算上报审批,确保各部门间达成共识,由财务部门统一汇总整理,统筹分析全局情况,细化编制内容,将采购项目按货物、工程、服务分类,明确采购项目、品目、数量、单位、单价、采购金额、资金来源等等情况纳入编制内容。

四是规范预算编制管理。与部门预算密切配合,同步编制采购预算,树立“预算、采购、支出相互衔接”的采购管理理念,做到无计划不采购、无预算不采购。同时,严格执行资产配备标准,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合理编制预算,避免无预算采购、重复购置、盲目购置等浪费行为,实现“节支防腐”和“物有所值”目标。

五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过程中,对全年各项税收工作综合分析考虑,充分满足工作需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编制,做好市场调研,以市场价格为导向,挤干预算水分,避免出现预算与实际采购金额差距过大的现象。同时全面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品目、数量、单价、金额,不断提高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到位率。

(王桂友 迟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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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32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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